广咨国际:国投证券关于广咨国际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核查报告

查股网  2024-10-11  广咨国际(836892)公司公告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核查报告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咨国际”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对广咨国际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报告。

一、募集资金概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24日出具《关于核准广东广咨国际工程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10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650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

2021年10月13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5.2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9,128,000.00元,扣除主承销商的含增值税保荐承销费8,000,000.00元和其他含增值税发行费用2,130,565.2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997,434.80元。

2021年11月26日,公司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向战略投资者战略配售人民币普通股711,347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9,958,858.00元,扣除其他含增值税发行费用71.13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58,786.87元。

上述两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89,086,858.00元,扣除主承销商的含增值税保荐承销费和其他含增值税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合计为

78,956,221.67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认购资金已于2021年10月13日及2021年11月26日从主承销账户划转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13日及2021年11月26日出具了“华兴验字[2021]20000080151号”及“华兴验字[2021]20000080166号”《验资报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累计投入进度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1咨询业务能力提升项目7,895.624,004.7350.72%2024年10月12日
合计7,895.624,004.7350.72%-

注:计算累计投入进度不考虑募资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额。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概述及投资进展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咨询业务能力提升项目”计划总投资9,019.62万元,拟通过租赁办公区域及交易平台场所、设备购置、软件购置及自研开发的形式,旨在增强公司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建立适应公司跨越式发展的数字智慧运营平台,实现公司数据资源共享和数据驱动创新发展,助推平台型组织的打造,使公司成为行业内具有较高管理水平的科技型咨询公司。

(二)募投项目投资进展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咨询业务能力提升项目”累计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费用类型计划投资额累计投资累计投资比例剩余金额
1建筑工程费270.00266.3498.65%3.66
2设备购置费755.00138.1918.30%616.81
序号费用类型计划投资额累计投资累计投资比例剩余金额
3安装工程费23.25-0.00%23.25
4软件购置及开发费6,310.623,233.3651.24%3,077.26
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68.21357.3736.91%610.84
6预备费416.359.472.27%406.88
7铺底流动资金276.19-0.00%276.19
合计9,019.624,004.7344.40%5,014.89

注:“咨询业务能力提升项目”计划投资额合计9,019.62万元,与募集资金7,895.62万元的差额部分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

三、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和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咨询业务能力提升项目”主要通过租赁办公区域及交易平台场所、设备购置、软件购置及自研开发,增强公司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建立适应公司跨越式发展的数字智慧运营平台。为保障募集资金的高效利用,推动广咨国际数字化转型战略实施,在保持总投资额不变的前提下,设备购置费减少270万元,相应增加软件购置及开发费270万元,并对软件购置及开发费的配置进行优化,提高人员开发费占比,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费用类型调整前调整后调整额
1建筑工程费270.00270.00-
2设备购置费755.00485.00-270.00
3安装工程费23.2523.25-
4软件购置及开发费6,310.626,580.62270.00
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68.21968.21-
6预备费416.35416.35-
7铺底流动资金276.19276.19-
合计9,019.629,019.62-

2、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因目前国内建筑行业和工程咨询行业信息化水平发展和变化,拟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日期,具体如下:

变更事项调整前调整后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4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2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原因

1、募投项目调整投资结构的原因

工程咨询行业信息化水平发展迅速,“新基建”战略推动智慧城市、智慧工地等新业态兴起,对工程咨询信息化系统的功能范围、技术水平和集成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使得公司原有数字化建设规划需要调整。随着数字化转型进程的推进,部分核心系统的外部服务商能力无法有效支撑快速迭代需求,部分系统的开发模式从以外购为主转变为以自研为主。为适应这一转变,公司逐步培养了约40人规模的研发团队,负责构建大数据中台和推动数字化工具开发。这种开发模式的转变对原有系统的持续迭代、运营和数据治理也提出了新的管理要求。因此,公司需要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以适应新的研发要求并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鉴于工程咨询行业持续演进及数字化技术的深度应用,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组织及人才保障、数字化场景进行了持续深化和优化,因此导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出现一定程度的延缓。募投项目还需结合应用场景进行数字化自主研发,优化公司内部数字化治理体系和数据库建设,因而对整体募投项目进度产生了影响。为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经审慎评估,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6年10月12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本次募投项目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的推进计划

公司将持续推进财务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综合办公OA系统等管理系统建设,重点聚焦数字智库、数字造价、数字招采、数字项管四大业务板块数字化建设,加快全过程工程咨询系统、电子招标系统、造价管理平台等核心系统的开发和升级,通过数据采集、数字化产品开发等方式,打造数据中台及智能

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公司数字化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六、本次募投项目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事宜。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规模的变更;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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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 李冉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