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钻具: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证券代码:836942 证券简称:恒立钻具 公告编号:2023-076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相关议案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0日9: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15:00—2023年12月20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6942 | 恒立钻具 | 2023年12月15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发布的修订后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发布的修订后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发布的修订后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发布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发布的修订后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发布的修订后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发布的修订后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承诺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承诺管理制度》。
审议《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收费为 3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八);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 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 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0日9:00
(三)登记地点: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27-65524337,联系人:余德锋
(二)会议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