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钻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8-20  恒立钻具(836942)公司公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钻具”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恒立钻具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8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2年12月8日,公司发行普通股14,000,000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14.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8,8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760,370.71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投入进度
1工程破岩工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22,760,370.7141,737,654.5834.00%
2工程钻具生产基地研发试制中心项目32,000,000.00492,130.001.54%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4,000,000.0024,098,248.00100.41%
合计178,760,370.7166,328,032.58-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工程破岩工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5年3月31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工程破岩工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于受到2024年湖北地区梅雨季节降雨量大的影响,导致施工进度慢于预期,目前主体工程及各项配套设施已基本完工,正在进行建筑主体、高压配电验收,预计在原定时间内无法按时完成并取得相关竣工验收文件。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将募投项目“工程破岩工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3月31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坚持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从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工程破岩工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至2025年3月31日。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立钻具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