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维科技:对外投资公告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设立子公司)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资本为壹万港币。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资本为壹万港币。本次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不需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不需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需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待定
注册地址:待定
经营范围:待定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 出资额或投资金额 | 出资方式 | 认缴/实缴 | 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 |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现金 | 认缴 | 100% |
备注:出资币种为港币。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方式出资,也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本次对外投资无需签署对外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进一步完善公司国际市场布局架构,可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是公司全球化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
(1)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经过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审批通过,能否设立存在不确定性;
(2)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存在较大区别,子公司的设立和运营因此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需要尽快熟悉并适应当地的法律、政策、商业和文化环境。 |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通过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子公司,有利于公司对外合作活动的开展及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