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维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836957 证券简称:汉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3%的预披露公告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 | 8,163,200 | 7.6077%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 |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方式 | 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原因 |
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00,000 | 2.9823% | 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进行大宗交易 |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 | 经营发展需要 |
(一) 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在减持期间内的任意连续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特此说明。
根据《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企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减持数量将根据本企业的业务发展需要自主决定。 (2)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若因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价格且经本企业内部决策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3)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企业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前,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 |
(5)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承诺按有权部门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所作的承诺一致,均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减持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告知函》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