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维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6957 证券简称:汉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视频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6月14日以书面或电子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周述辉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从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提高公司集团资金利用率,集中管理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优化财务结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票据质押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享不超过3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即用于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与保证金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共享票据池额度情况。本次集团票据池业务的期限为自签订相关合同协议之日起36个月内。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获得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汉维新材料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汉维”)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深圳汉维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银行授信,拟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本次授信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额度、期限等各项条件以签署的有关合同及文件约定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汉维新材料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汉维”)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深圳汉维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银行授信,拟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本次授信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额度、期限等各项条件以签署的有关合同及文件约定为准。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公司本次经营范围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结构并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调整公司董事会结构,将董事会董事人数由9名调整为7名,将组成人员中的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调整为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公司相应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调整公司董事会结构,将董事会董事人数由9名调整为7名,将组成人员中的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调整为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公司相应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以及调整公司董事会结构,公司拟修订章程中有关经营范围以及董事会人员的相关内容。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上海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提高公司集中专门化管理能力,公司拟在上海投资设立全资公司。上海子公司未来将致力于于整合行业及产业链的资源,支持集团战略布局。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提高公司集中专门化管理能力,公司拟在上海投资设立全资公司。上海子公司未来将致力于于整合行业及产业链的资源,支持集团战略布局。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2024年7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提交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一、《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