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维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36957 证券简称:汉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6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汉维科技于2022年11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50元/股,发行股数为15,572,134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01,218,871.00元,扣除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东莞证券的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8,956,280.29元后的余额为人民币92,262,590.71元,已由东莞证券于2022年12月7日汇入汉维科技募集资金专户。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732,841.94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486,029.06元。截至2022年12月7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382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期报告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
1、募集资金专户初始金额 | 92,262,590.71 | ||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67,835,547.73 | ||
3、本年度募集资金减少项 | 82,629,947.54 |
募集资金投入 | 13,629,935.71 |
其中:年产12万吨环保助剂生产建设项目 | 13,629,935.71 |
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 0.00 |
支付发行费用 | 0.00 |
银行手续费 | 11.83 |
委托理财 | 69,000,000.00 |
4、本年度募集资金增加项 | 64,366,697.66 |
利息收益 | 46,781.23 |
投资收益 | 319,916.43 |
委托理财转回 | 64,000,000.00 |
5、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163,793.10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163,793.10元。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到位后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12万吨环保助剂生产建设项目,目前项目建设情况正按进度进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12万吨环保助剂生产建设项目,目前项目建设情况正按进度进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置换的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36,074,200.00元为公司自有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自有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ZC10067号)。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置换的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36,074,200.00元为公司自有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自有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ZC10067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委托方名
称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 |
类型 | (万元) | 率 | |||||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60天结构性存款 | 1,000 | 2024年1月5日 | 2024年3月5日 | 浮动收益 | 2.45% |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4天结构性存款 | 700 | 2024年1月5日 | 2024年4月8日 | 浮动收益 | 2.45% |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62天结构性存款 | 1,000 | 2024年3月12日 | 2024年5月13日 | 浮动收益 | 2.45% |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2天结构性存款 | 1,400 | 2024年3月20日 | 2024年6月20日 | 浮动收益 | 2.45% |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32天结构性存款 | 800 | 2024年5月16日 | 2024年6月17日 | 浮动收益 | 2.25% |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94天结构性存款 | 1,000 | 2024年6月21日 | 2024年9月23日 | 浮动收益 | 2.25% |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30天结构性存款 | 1,000 | 2024年6月25日 | 2024年8月1日 | 浮动收益 | 2.20% |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的存续期超过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9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审计委员会、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8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1)。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一)、《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1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8,748.6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62.9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317.86 | |||||
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助剂生产建设项目 | 否 | 8,748.60 | 1,362.99 | 6,317.86 | 72.22% | 2024年10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8,748.60 | 1,362.99 | 6,317.86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由于公司募投用地招拍挂等流程、相关部门审批募投项目建设设计方案耗时较长,加上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公司实际开工时间为2022年3月,远晚于备案原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12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与此相关的其它建设内容开展均有所推迟。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的竣工投产时间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 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项目竣工验收过程较长,在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手续前公司无法如期开展设备设施的安装工作,导致募投项目无法在2024年3月31日投产。 截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建筑主体已经竣工,正在办理项目竣工验收相关的各项手续,设备工艺前期的验证也已经完成,待相关手续完成后即可以进行设备的安装联机调试工作。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 |
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从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置 |
换的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36,074,200.00元为公司自有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自有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ZC10067号)。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