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维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周述辉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审议表决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0,47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4.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2025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5,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的展期)。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相关银行实际签署的的合同为准。综合授信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在上述信用额度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效率,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申请授信的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公司自有资产抵押质押、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管理层提供担保等,公司可提供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相应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 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周述辉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0,47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郑婕、陈红雨
(三)结论性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德恒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决议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
四、备查文件目录
(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