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维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6957 证券简称:汉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视频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4月5日以书面或电子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周述辉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从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相关规定,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请全体董事审议总经理周述辉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请全体董事审议董事长周述辉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请全体董事审议董事长周述辉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坚持职业操守,谨慎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对2024年度工作做出了总结,
3.回避表决情况:
并形成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编织了《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请全体董事审议以上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编织了《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请全体董事审议以上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请全体董事审议财务总监陈良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请全体董事审议《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内容为:为使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 公司拟以总股本数107,301,334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730,133.4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配涉及税费缴纳的,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形成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并同意对外报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为了配合公司审计工作以及信息披露的工作,让投资者了解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更好的提高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透明度,公司将对外报出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为了配合公司审计工作以及信息披露的工作,让投资者了解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更好的提高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透明度,公司将对外报出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也为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实施公司战略,合理支配公司资源,达到预期经营目标,特制订《2025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实施公司战略,合理支配公司资源,达到预期经营目标,特制订《2025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方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朝阳先生、刘昱熙女士、魏龙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朝阳先生、刘昱熙女士、魏龙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2022年12月,公司完成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工作,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管,根据2024年度该专项募集资金的存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公司委托,出具了《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C10253号)。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22) 26号)、《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9号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C10254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22) 26号)、《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9号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C10254号)。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2.回避表决情况
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内容如下: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
(3)、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
鉴于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与董事利益相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印尼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与董事利益相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印尼合资方PTSENTRATAMA NIAGA INDONESIA以及印尼控股子公司PT CHNV TECHNOLOGYINDONESIA拟签署借款协议,协议约定由公司与印尼合资方按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向印尼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300万美元,其中我公司240万美元(年利率3.5%)为原有借款续期,印尼合资方支付60万美元(年利率6.32%),借款期限二年。本次借款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资金拆借,用于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为印尼合资方,公司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 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出具了《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C10252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 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出具了《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C10252号)。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拟于2025年5月26日下午14:50于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相关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一)、《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记录》 (三)、《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记录》 (四)、《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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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