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楠科技: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837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
一、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楠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6月16日行使完毕,新增发行股票数量300.00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2,300.00万股,发行人总股本由8,728.72万股增加至9,028.72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4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符合相关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已实现预期效果。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北交所网站(http://www.bse.cn/)披露的《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二、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晟楠科技于2023年5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6月16日行使完毕。本次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延期交付的300.00万股股票,已于2023年6月21日登记于泰兴市智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国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北交所创新中小企业精选两年定开混合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烟台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晨融鼎力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兴盛世投资有限公司的股票账户名下。以上对象获配股票(包括延期交付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2023年5月18日)起锁定6个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2023年6月19日已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股票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划付给发行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19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3300007号《验资报告》。
三、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及锁定期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主要股东持股及锁定期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 限售期限 | 备注 | ||
数量(股) | (%) | 数量(股) | (%) |
一、限售流通股
一、限售流通股
叶学俊
叶学俊 | 25,667,400 | 29.41 | 25,667,400 | 28.43 | 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起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3、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若公司发生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自该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该行为被发现后6个月内,本人自愿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进行限售,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自愿限售手续。 4、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若本人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自该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该行为被发现后12个月内,本人自愿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进行限售,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自愿限售手续。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叶楠 | 13,998,496 | 16.04 | 13,998,496 | 15.50 | 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起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3、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若公司发生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自该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该行为被发现后6个月内,本人自愿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进行限售,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自愿限售手续。 4、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若本人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自该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该行为被发现后12个月内,本人自愿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进行限售,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自愿限售手续。 | 实际控制人、董事 |
苏梅
苏梅 | 7,860,800 | 9.01 | 7,860,800 | 8.71 | 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起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3、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若公司发生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自该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该行为被发现后6个月内,本人自愿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进行限售,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自愿限售手续。 4、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若本人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自该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该行为被发现后12个月内,本人自愿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进行限售,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自愿限售手续。 | 实际控制人、董事 |
王洪平 | 4,252,800 | 4.87 | 4,252,800 | 4.71 | 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起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 董事 |
泰兴市福晟投资
中心(有限合
伙)
泰兴市福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627,504 | 4.16 | 3,627,504 | 4.02 | 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起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 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持股5%以上其他股东 |
潘丽红
潘丽红 | 2,886,200 | 3.31 | 2,886,200 | 3.20 | 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起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 监事 |
张东侠
张东侠 | 1,658,000 | 1.90 | 1,658,000 | 1.84 | 1、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叶平荣
叶平荣 | 1,520,000 | 1.74 | 1,520,000 | 1.68 | 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起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 监事 |
泰兴市智光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
泰兴市智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25,000 | 0.37 | 1,300,000 | 1.44 | 上市之日起6个月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山东国泰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
山东国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175,000 | 0.20 | 700,000 | 0.78 | 上市之日起6个月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北交所创新中小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00,000 | 0.11 | 400,000 | 0.44 | 上市之日起6个月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烟台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烟台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00,000 | 0.11 | 400,000 | 0.44 | 上市之日起6个月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 | 0.11 | 400,000 | 0.44 | 上市之日起6个月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0.11 | 400,000 | 0.44 | 上市之日起6个月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中兴盛世投资有限
公司
中兴盛世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 | 0.11 | 400,000 | 0.44 | 上市之日起6个月 |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
小计
小计 | 62,471,200 | 71.56 | 65,471,200 | 72.51 | - | - |
二、无限售流通股
二、无限售流通股
小计
小计 | 24,816,000 | 28.44 | 24,816,000 | 27.49 | - | - |
合计
合计 | 87,287,200 | 100.00 | 90,287,200 | 100.00 | - | - |
注:以上数据尾数上如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1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