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楠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泰兴城东工业园区科创路1号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0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潘丽红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监事潘丽红、叶平荣因工作安排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79)。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