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薇股份: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月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80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数量800.00万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70.9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45.03万元。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行使完毕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120.00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920.00万股,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692.40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800.00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4,616.00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5,308.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136.3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172.10万元(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截至2024年4月2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初始发行和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分别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21828号)及(天职业字[2024]36519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近日,在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场路支行及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基础上,因公司行使了超额配售选择权及明确募集资金用途,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场路支行及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场路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于2024年3月26日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因甲方于2024年4月27日行使了超额配售选择权,导致募集资金总额发生变化,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同意变更原协议部分条款。
原协议:
第一条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20911782110001,截止2024年03月26日,专户余额为2,025.9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智能生产车间建设项目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现将该条变更为:
第一条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20911782110001,截止2024年04月29日,专户余额为2,649.06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智能生产车间建设项目资金的存储和使用、置换本次募投项目中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置换与本次发行相关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支付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其中“支付智能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须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同意意见;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须经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同意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