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能电力: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彩霞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9,067,3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7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黄彩霞、马晏琳及无锡亿能信息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3,135,000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华佳悦、范晖
(三)结论性意见
亿能电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