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鑫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9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31号)核准,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合格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1,012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6.00元。截至2021年12月1日,公司共募集资金161,92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6,596,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55,324,000.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288,860.4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035,139.55元。截止2021年12月1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690号和大华验字[2021]00086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和监督等相关具体内容。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另外,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汉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户 | 使用情况 |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烟台高新区支行 | 15340901040024646 | 本次注销 |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231245116532 | 使用中 |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 | 535903040610808 | 本次注销 |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14610078801000001740 | 使用中 |
烟台汉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14610078801800001741 | 使用中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车路协同管理及服务平台项目”、“汉鑫科技办公与科研综合楼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4,188,171.82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等,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结算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202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户:535903040610808)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销户前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2.42元转入烟台汉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户:14610078801800001741)。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烟台高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户:15340901040024646)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销户前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27.41元转入烟台汉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户:14610078801800001741)。
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前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对应的开户银行之间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未注销的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支付计划继续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