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裕包材: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查股网  2023-12-26  宏裕包材(83717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7174 证券简称:宏裕包材 公告编号:2023-102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下限,董事会可以决定提前结束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过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且实际已回购金额未达到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的,则本次回购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满3个月时自动终止。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

(七)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结果公告。若已回购股份未按照披露的用途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持有期限届满的,公司予以注销。具体实施方案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3年9月25日开始,至2023年12月25日结束,实际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52.56%,未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

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25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33,0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52.26%,最高成交价为7.3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2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096,679.79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42.68%。

公司股票自2023年

日起至2023年

日止,连续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本次回购价格上限,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过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且实际已回购金额未达到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的,则本次回购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满

个月时自动终止。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本次回购期间,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如下:
公告编号公告名称披露日期是否已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2023-058《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9月6日
2023-059《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9月6日
2023-06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修订后)》2023年9月6日
2023-061《回购股份方案公告》2023年9月6日
2023-06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年9月6日
2023-064《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2023年9月6日
2023-066《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2023年9月8日
2023-072《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2023年9月20日
2023-073《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年9月26日
2023-075《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3年10月9日
2023-081《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3年11月1日
2023-082《已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3年11月16日
2023-083《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3年12月1日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对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具有积极影响。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配股、质押等权利。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已回购股份未按照披露的用途处理,按照《公司法》规定持有期限届满的,公司予以注销。具体实施方案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七、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