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电子: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证券代码:837212证券简称:智新电子公告编号:2023-015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年度,我们作为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6次,列席股东大会3次,无缺席的情形,对董事会议案进行了认真地审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均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
2022年度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序号
序号 | 董事会届次 |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相关事项 |
1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序号 | 董事会届次 |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相关事项 |
《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
2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3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4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5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的事前意见;《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二、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调研的情况2022年度,我们除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外,还通过电话、邮件等其他形式,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调查,对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我们十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会议前认真审议会议资料,会后仔细查看披露信息。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能够保证履职的独立性、公平性,在可能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所有方面和涉及的所有议案审议方面均做出了独立、公正的判断,并向董事会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参加北交所业务培训情况我们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北交所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规,不断加深认识和理解,以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七、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不存在因担任智新电子独立董事被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情况。
八、回顾与展望2022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能够独立公正、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认真开展各方面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有效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做出贡献。
2023年我们将继续诚信、勤勉、专业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继续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魏学军、张松旺
2023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