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及通讯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4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口头通知或书面等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赵庆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董事魏学军先生、张松旺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魏学军先生、张松旺先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