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智新电子(837212)公司公告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魏学军、张松旺

2023年0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