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电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0  智新电子(83721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8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提供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赵庆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6,48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董事李良伟、孙绍斌因出差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总经理李良伟、副总经理孙绍斌因公出差,未列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公司的运营和治理情况做出具体报告,并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的工作做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48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予以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48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对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并对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做出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48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48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48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48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444,818.79元,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06,100,000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678,395股后的105,421,605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6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共9,066,258.03元。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48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以及《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48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七)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344,000100%00%00%
(八)关于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344,000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葛言、郭琳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审议的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结果统计表;

(三)法律意见书。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