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电子: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7  智新电子(83721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0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2022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5月27日。自2022年5月27日起,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调整后回购价格(以下简称“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为14.85元/股。

4、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5,000,000.00元,不超过9,000,000.00元,同时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336,701股-606,0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2%-0.57%,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5、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2年5月20日开始,至2023年5月15日结束,实际回购金额占拟回购金额上限的比例为77.7387%,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77.7387%。

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17、公司于2023年5月4日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到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所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七、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证券交易明细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