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电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9  智新电子(837212)公司公告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75,837,365.8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6,028,911.02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051,983.92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105,255,627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06,100,000股减去回购的股份844,373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

0.860000元人民币现金。

特殊情况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44,373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符合《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

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7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6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0.774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3、除权除息特别提示: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时将按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由于股份回购原因,本次权益分派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与总股本不一致,因此公式中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指实际分派情况根据总股本折算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10股分红金额÷10)÷总股本=105,255,627*(0.860000÷10) ÷106,100,000 =0.0853156;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

(前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送红股数+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前收盘价- 0.0853156)÷(1+0+0)。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5月2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3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29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534李良伟
201*****520赵庆福
308*****272潍坊智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02*****954崔希玉
501*****209赵丽芹
602*****283孙庆永
702*****353曹峰东
801*****335孙绍斌
902*****591赵庆国

五、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坊泰路37号联系人:赵鑫电话:0536-7528398传真:0536-7687166

六、备查文件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