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及通讯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8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口头通知或书面等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赵庆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董事魏学军、张松旺因公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魏学军先生、张松旺先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魏学军先生、张松旺先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魏学军先生、张松旺先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