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电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审查意见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通过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审阅,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2023年预计新增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新增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提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魏学军张松旺
2023年9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