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8月16日 以电子邮件、口头及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孙庆永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董事会对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实际情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票据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票据使用成本,减少流动资金占用,公司计划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票据池综合授信,授信期限3年,具体授信额度、期限等各项条件以签署的有关合同及文件约定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业务相关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进行签订相关文件、办理业务手续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