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电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提供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赵庆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6,38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董事李良伟因公出差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曹峰东因个人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李良伟因公出差未列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经营范围作出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8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计划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现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8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葛言、郭琳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审议的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结果;
(三)法律意见书。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