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电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公告)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公告)
一、更正原因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4-06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061)、《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经事后检查发现公告部分内容有误,公司现予以更正。
二、具体更正内容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4-060)、《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公告中一名员工姓名有误,现予以更正,将原公告中员工姓名“智续领”更正为“智绪领”。
(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061)公告的更正情况如下:
更正前:
第五章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股本总额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的比例 | ||||
赵庆福 | 董事长 | 52,687 | 6.24% | 0.05% |
李良伟 | 董事、总经理 | 52,686 | 6.24% | 0.05% |
孙绍斌 | 董事、副总经理 | 30,000 | 3.55% | 0.03% |
李刚 | 副总经理 | 30,000 | 3.55% | 0.03% |
赵庆国 | 财务负责人 | 30,000 | 3.55% | 0.03% |
赵鑫 | 董事会秘书 | 30,000 | 3.55% | 0.03% |
核心员工37人 | 619,000 | 73.31% | 0.53% | |
合计 | 844,373 | 100.00% | 0.80% |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除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庆福、李良伟及其一致行动人赵丽芹外,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保留两位小数。
更正后:
第五章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赵庆福 | 董事长 | 52,687 | 6.24% | 0.05% |
李良伟 | 董事、总经理 | 52,686 | 6.24% | 0.05% |
孙绍斌 | 董事、副总经理 | 30,000 | 3.55% | 0.03% |
李刚 | 副总经理 | 30,000 | 3.55% | 0.03% |
赵庆国 | 财务负责人 | 30,000 | 3.55% | 0.03% |
赵鑫 | 董事会秘书 | 30,000 | 3.55% | 0.03% |
核心员工37人 | 619,000 | 73.31% | 0.58% |
合计 | 844,373 | 100.00% | 0.80% |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除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庆福、李良伟及其一致行动人赵丽芹外,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保留两位小数。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该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