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永道: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837592 证券简称:华信永道 公告编号:2023-118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2024年发生金额 | 2023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 (2023年1月至11月)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技术服务、云服务 | 13,300,000.00 | 3,582,510.89 | 预计2024年业务增长及新业务需求 |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技术服务 | 12,000,000.00 | 66,037.72 | 预计2024年业务增长及新业务需求 |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 - | - | - |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 - | - | - |
其他 | 出售车辆 | - | 80,000.00 | - |
合计 | - | 25,300,000.00 | 3,728,548.61 | - |
注:上表中2023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为1-11月未经审计数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主营业务: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
软件);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杭州君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杭州君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股超过50%,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持股32.65%; 2023年1月7日,蚂蚁集团发布《蚂蚁集团关于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的公告》,杭州君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杭州君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层股东拟进行结构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将不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股东单一或共同控制蚂蚁集团的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因保密原则,对方未提供。
关联关系:上海云鑫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奥星贝斯科技有限公司为上海云鑫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根据其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充分履约能力。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事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彭韵、王弋、刘景郁、姚航、吴文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事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彭韵、王弋、刘景郁、姚航、吴文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双方依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按照市场
(二) 定价公允性
价格或双方参照市场协议价格执行。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在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相关的交易协议主要内容为约定交易内容和交易方式等,具体协议条款以实际签订为准。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相关的交易协议主要内容为约定交易内容和交易方式等,具体协议条款以实际签订为准。
以上关联交易系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 保荐机构意见
以上关联交易系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目录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一)《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