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永道:关于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19  华信永道(837592)公司公告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23年11月10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11.00元/股。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500,000股,不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0%-1.61%,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550万-1,100万。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了《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现将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及后续回购安排说明如下:

一、期限过半未实施回购的原因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定回购价格不超过11.00元/股,自公司完成回购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开户至今,股票价格始终超过回购价格上限,因此公司暂未进行回购。

二、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后续将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结合公司资金安排情况、股价的整体表现,于回购期限内择机推进实施回购程序,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限过半仍未实施回购,不存在利用回购信息进行市场操纵或内幕交易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