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永道: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茂芝)
证券代码:837592 证券简称:华信永道 公告编号:2024-021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年度,本人许茂芝作为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许茂芝,男,197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9月至2003年7月任潍坊昌大建设集团财务部会计;2003年7月至2016年8月任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所合伙人;2016年9月至2020年9月任潍坊乾晟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部主任;2020年10月至今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6年8月至今任易景环境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山东威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潍坊保税区分公司负责人;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
二、会议出席情况及主要工作内容
2023年度,本人在华信永道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工作内容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4次。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独立董事
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方式 | 出席董事会次数 | 出席董事会方式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列席股东大会方式 |
许茂芝 | 1 | 现场 | 7 | 现场 | 4 | 现场 |
(二)出席会议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及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按时出席董事会并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在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及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 会议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发表意见情况 |
2023年2月20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子公司济南华信永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与黄河住房金融研究院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2023年3月9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公司 | 同意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2023年5月10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1-3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与副总经理李宏伟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
2023年8月15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拟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及实施方式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免》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参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同意 | ||
2023年12月27日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三)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四)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了积极沟通,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明确了双方职责和范围。
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积极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
2024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审慎、负责、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许茂芝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