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永道: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单笔产品存续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近日,公司因购买现金管理产品需要,在交通银行、北京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开立的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开户机构 | 账户主体 | 账号 |
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 |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0060210013006714891 |
2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纪城支行 |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8603700154524710 |
公司开立的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现金管理购买计划时,存放于该账户的现金管理本金及累积的现金管理收益在返回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公司将及时对该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注销。
特此公告。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