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永道: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7592 证券简称:华信永道 公告编号:2024-086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景郁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1,422,9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49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聘请的律师和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于鸿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外部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422,92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422,92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422,92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提名于鸿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外部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615,857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宇坤、康竟之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于鸿洲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11月11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