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永道: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7592 证券简称:华信永道 公告编号:2025-013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景郁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1,408,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26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聘请的律师和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408,42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408,42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公告编号:2025-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408,42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二) |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1,615,857 | 100% | 0 | 0% | 0 | 0% |
(三) | 《关于修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1,615,857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宇坤、卢靖娟
(三)结论性意见
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