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7663 证券简称: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3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明祥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6,443,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2人,出席2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443,11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会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443,11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朱平华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吴红英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监事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朱平华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408,11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股数3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8月修订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08修订版)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408,11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股数3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35,000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梦泽、汪奎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朱平华 | 监事 | 任职 | 2023年9月14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