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查股网  2024-07-23  明阳科技(83766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7663 证券简称: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8日09: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8月7日15:00—2024年8月8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7663明阳科技2024年8月2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2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竞价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竞价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8、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号为一;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2、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8月8日08:3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郭成文;地址: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乌

金路88号;电话:0512-63370699传真:0512-63378936邮编:215216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