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2-30  明阳科技(83766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7663 证券简称: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5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明祥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2,816,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2.3《提名申小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陈秋根先生、洪贤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子议案如下:

3.1《提名陈秋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3.2《提名洪贤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2. 表决结果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1提名王明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72,816,220100%当选
1.2提名沈培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72,816,220100%当选
1.3提名沈旸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72,816,220100%当选
1.4提名沈如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72,816,220100%当选

立董事候选人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1提名郑玉坤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72,816,220100%当选
2.2提名陆夏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72,816,220100%当选
2.3提名申小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72,816,220100%当选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1提名陈秋根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72,816,220100%当选
3.2提名洪贤伟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72,816,220100%当选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1提名王明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00%当选
1.2提名沈培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00%当选
1.3提名沈旸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00%当选
1.4提名沈如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00%当选
2.1提名郑玉坤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00%当选
2.2提名陆夏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00%当选
2.3提名申小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00%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梦泽、张雪洁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王明祥董事任职2024年122024年第三次临审议通过
月27日时股东大会
沈培玉董事任职2024年12月27日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沈旸董事任职2024年12月27日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沈如意董事任职2024年12月27日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郑玉坤独立董事任职2024年12月27日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陆夏明独立董事任职2024年12月27日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申小平独立董事任职2024年12月27日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陈秋根监事任职2024年12月27日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洪贤伟监事任职2024年12月27日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关于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