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科技: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公告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公告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科技”)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概述
1.明阳科技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2024年8月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竞价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1,400,000股,不超过2,8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36%-2.71%,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2,763.60万-5,527.20万,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4年8月28日开始,至2024年9月30日结束,实际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84.4643%。截至回购结束之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2917%,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84.4643%,最高成交价为
10.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0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3,319,646.5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42.1907%。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11月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在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缴纳期间,1名激励对象(唐东波)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全部获授限制性股票46,700股;2024年12月20日公司实际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2,318,300股限制性股票。2025年4月14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茆朝)因个人原因在实际授予之后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前述激励对象授予但未行权的限制性股票187,000股。
现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6,700股股份进行注销,以及已主动辞职的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187,000股股份进行回购并注销,拟合计注销233,700股。公司拟在三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总股本。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的相关规定,鉴于股份回购完成后需在三年有限期限内完成注销,现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6,700股股份进行注销,以及已主动辞职的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187,000股股份进行回购并注销,拟合计注销233,700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
四、本次注销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拟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完成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同时对
目前回购专户中现存的46,700股股份一并注销,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如下:
类别 | 回购注销前 | 回购注销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1.有限售条件股份 | 54,489,579 | 52.80% | 54,302,579 | 52.74% |
2.无限售条件股份(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 48,663,721 | 47.15% | 48,663,721 | 47.26% |
3.回购专户股份 | 46,700 | 0.05% | 0 | 0.00% |
总计 | 103,200,000 | 100.00% | 102,966,300 | 100.00% |
五、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