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成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前,公司已将相关材料递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独立董事认为议案涉及的采购商品及服务、销售商品等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双方基于公平、自愿原则,具备真实、合理的商业背景,定价遵循市场化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崔成强对本次议案第(4)项,公司与广东佛智芯微电子技术研究
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回避,不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意见经过认真审阅《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所需,遵循自愿、公平的商业原则,定价遵循市场化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崔成强对本次议案第(4)项,公司与广东佛智芯微电子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回避,不发表独立意见;对议案第(1)-(3)项表示同意。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等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永海、钟明霞、崔成强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