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成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07  则成电子(837821)公司公告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广东则成科技有限公司置换贷款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则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则成”)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以置换前期广东则成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福华支行申请的综合固定资产贷款授信余额提供担保(在不超过担保额度范围内,签订的担保条款最终以银行实际签署文件为准)。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薛兴韩先生为本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广东则成所持有的不动产权进行抵押。我们认为,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置换前期贷款授信余额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增强资金保障能力,符合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行。公司及关联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薛兴韩先生对此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是公司及关联方对子公司生产经营中流动资金需求提供的无偿支持活动,不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董事会对此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决议内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永海、钟明霞、崔成强

2023年7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