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成电子: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基本情况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广东则成科技有限公司置换贷款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则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则成”)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广东则成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上述贷款用于置换其前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福华支行的固定资产贷款授信余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已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755HT240902T00039302的《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对广东则成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编号:755HT240902T000393)业务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融资金额为6,5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5年,担保金额包括融资金额及其他相关款项。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2)。2024年10月29日,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对前述已签订的《不可撤销担保书》部分条款提出了修订意见,拟与公司重新签订《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为755HT240902T00039302维持不变),本次重新签订的《不可撤销担保书》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3.2贵行发出的索偿通知书是终结性的,本保证人对此绝无异议。对于债务人拖欠贵行的款项,本保证人同意在收到贵行书面索偿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如数予以偿还,无须贵行出具任何证明。除非发生明显及重大错误,本保证人接受贵行索偿通知书所要求的款项金额为准确数据。贵行亦有权采取认为适当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在公众媒体上公告等方式对本担保人进行催收。”
修订后:“3.2贵行发出的索偿通知书是终结性的,本保证人对此绝无异议。对于债务人拖欠贵行的款项,本保证人同意在收到贵行书面索偿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如数予以偿还,无须贵行出具任何证明。除非发生明显及重大错误,本保证人接受贵行索偿通知书所要求的款项金额为准确数据。贵行亦有权采取适当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邮寄、专人送达等方式对本担保人进行催收。”
公司对主合同业务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本公告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重新签订《不可撤销担保书》,不会对公司的融资事项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不可撤销担保书》。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