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众汽车: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代码:838030 证券简称:德众汽车 公告编号:2023-071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由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三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审计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请董事会,由董事会依照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记过、辞退,如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拒绝或拖延提供、隐匿、谎报有关文件,凭证、账簿、报表资料和 证明材料的;
(二)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四)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五)打击报复、诬告陷害举报人、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他人员的。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没有规定或与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 致的,以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