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众汽车:关于延期回复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众汽车”)于2024年5月27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年报问询函【2024】第026号),要求公司就《问询函》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4年6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逐项讨论、落实与回复。鉴于《问询函》部分问题的回复尚需进一步补充、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4年6月18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