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新材: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8  方大新材(83816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9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4月18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16,690,142.5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6,690,142.55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28,368,00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5,404,160.0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3年4月15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司在确定以发放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发放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份数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匹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但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审核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因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实施的现金分红比例不符合前述第

(三)款规定时,董事会应就现金分红比例调整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将通过多种途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专线电话及传真、董事会秘书信箱、交易所投资者关系平台等)听取、接受公众投资者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建议和监督。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将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如因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制定了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按照《关于股票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