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新材: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收到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出具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的保荐机构,原委派李俊伟先生和李金城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现李金城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委派潘志源先生接替李金城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影响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李俊伟先生和潘志源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李金城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附:潘志源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8日
附件:潘志源先生简历潘志源先生,男,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具有多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曾参与或负责山东地矿(000409)重大资产出售项目、方大股份(838163)精选层首发项目、三元基因(837344)精选层首发项目、中南建设(00096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等项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