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新材: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6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杨志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3,24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48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王春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3,24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3,24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公告编号:2023-05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3,24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5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3,24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告编号:2023-05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3,24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3,24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3,24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3-06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3,24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3,24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3,24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拟聘任王春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500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红成律师、贺国萃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王春和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3年11月10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