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德股份: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21  邦德股份(83817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8171 证券简称:邦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3年,为加强产业区域布局,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与江苏省常熟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管理委员会、常熟市虞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协议书》,拟投资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用于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5日、2023年6月2日、2023年8月10日、2024年6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推动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公司全资子公司邦德散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德科技”)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银行授信,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50.00万元(含1,650.00万元),均为非融资担保额度,用于开立履约保函。公司拟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为邦德科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授信担保事项及条款内容以各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比例为3.27%。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4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事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本次对外担保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邦德散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常福街道阳光大道89号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常福街道阳光大道89号注册资本:350,000,000元实缴资本:64,500,000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国良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

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23年5月31日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等级:A+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782,059.49元2023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总额:5,598,036.29元2023年12月31日净资产:9,395,812.35元20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40.47%2023年度营业收入:1,555,550.39元2023年度利润总额:-357,273.27元2023年度净利润:-604,187.65元审计情况:以上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授信担保事项及条款内容以各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为支持子公司邦德科技的经营发展,确保其授信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满足其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拟为邦德科技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及股东利益且有利于子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子公司邦德科技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有利于其项目建设和业务开展,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邦德科技经营业绩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公司此次担保事项不会侵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内容。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项目数量/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余额1,650.003.27%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00%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0-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0-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0-

注:公司在本次担保前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本次相关担保金额已计入上表。

七、备查文件目录

(二)《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