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德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12-05  邦德股份(838171)公司公告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收到股东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新麟”)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苏州新麟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5日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89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945%。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变动时间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5日
股票简称邦德股份股票代码838171
变动类型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苏州新麟集中竞价1,896,3001.5945%

三、本次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苏州新麟无限售条件股份7,842,7126.5944%5,946,4124.9999%

四、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与已作出的承诺或已披露的增持/减持计划存在差异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北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五、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股份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股份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告知书》(公告编号:2024-068)。

六、备查文件

(一)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