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德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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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收到股东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新麟”)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苏州新麟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5日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89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945%。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持股变动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5日 | ||
股票简称 | 邦德股份 | 股票代码 | 838171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苏州新麟 | 集中竞价 | 1,896,300 | 1.5945% |
三、本次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苏州新麟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7,842,712 | 6.5944% | 5,946,412 | 4.9999% |
四、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与已作出的承诺或已披露的增持/减持计划存在差异 | 是□ 否?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北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五、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股份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股份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告知书》(公告编号:2024-068)。
六、备查文件
(一)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