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登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8227 证券简称:美登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北路188号宝港生活广场1号楼12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议案审议等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29,165,3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0%。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总经理马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年度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董事会对 2022 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165,3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年度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165,3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给公司提供科学参考,有效防范了经营风险,特撰写《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165,3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165,3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2023年度经营计划,综合考虑市场及行业的发展状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165,3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165,3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期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繁简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上述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165,3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考虑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兼顾对公司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2022年年度未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账面未分配利润为122,109,189.20元,母公司报表账面未分配利润为89,880,595.57元。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0 元(含税),股东应缴纳税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165,3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八 |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741,613.00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邵斌、刘明明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