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登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
2. 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 380 号城西银泰城 E 座 9
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线上会议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1月9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邹宇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王肇辉先生自2017年10月1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任时间已满六年。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郝峻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其为独立董事之日起,选举郝峻晟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 2023 年11月15日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3-08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