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登科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8227 证券简称:美登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6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380号城西银泰城E座9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议案审议等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323,4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总经理马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王肇辉先生自2017年10月1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任时间已满六年。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郝峻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其为独立董事之日起,选举郝峻晟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323,4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1,714,735 | 100% | 0 | 0.00% | 0 | 0.00% |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邵斌、崔洋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
情况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王肇辉 | 独立董事 | 离职 | 2023年12月1日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郝峻晟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3年12月1日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