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登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22  美登科技(83822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8227 证券简称:美登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380号城西银泰城E座9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议案审议等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547,8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0,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总经理马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年度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547,8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年度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监事会对 2023 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547,8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2024-027、2024-028、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547,8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547,8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2024年度经营计划,综合考虑市场及行业的发展状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547,8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547,8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期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繁简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上述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547,8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考虑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兼顾对公司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2023年年度未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账面未分配利润为124,328,148.23 元,母公司报表账面未分配利润为71,915,740.14元。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0.00 元(含税),股东应缴纳税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547,8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

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2024年独立董事津贴为7.2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2)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职务和岗位级别的标准领取薪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39,0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邹宇、王良晶、苏鑫、马原回避表决。

(十) 审议通过《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预计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547,8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职务和岗位级别的标准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领取津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42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吕兰兰、潘婷婷回避表决。

(十二)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1,124,091100.00%00.00%00.0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邵斌、陆梦琴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